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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如何申请办理退税?
纳税人持下列资料到主管税务所申请办理退税手续:
(1)《退税申请表》填写为(一式两份) 纳税人申请部分要求纳税人按入库缴款书内容填写,一张缴款书填一行(如有多个税种申请退税,则需要填写多份《退税申请表》),申请日期(位置统一要求写在申请"退库金额"格的下方),公章盖于《退税申请表》的右上方,具体的退税理由要求纳税人用A4纸写明并在上面加盖公章(自然人签字),附于《退税申请表》的后面。
(2)税收缴款书原件、复印件(各一份,退税后,原件退还纳税人);
(3)其他有关税款多缴的证明;
(4)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退税为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一份);
(5)审计报告(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提供此项)
2.如何办理缓缴税款?
纳税人如要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,应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各主管税务所提出书面申请,并填写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两份),载明延期缴纳税款的税种、税目、税额及其所属时间、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,以及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,同时报送还款计划、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帐户的对帐单,资产负债表,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。
注: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,并注名"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,原件保存在*****",外文需翻译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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